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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文山天辰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孔强西诉被告文山天辰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5日